不重視消費者權益、不傾聽消費者訴求和心聲的汽車品牌將最終被消費者拋棄。
車主李小姐家在江蘇鹽城,于2013年8月8日從南京進口現代東源4S店順利實現異地提車,車型是飛思1.6T自動豪華版,裸車價18萬元。但有車的喜悅很快就被車輛出現的問題所取代。提車不到三個月、車輛行駛里程數不到3000公里時,出現發(fā)動機故障機亮,李小姐去4S店投訴,4S店方面拒不承認車子有安全隱患。由于南京相距鹽城有280公里的距離,為了讓事情更加順利解決,李小姐請了4天假在南京住下來和4S店溝通,但還是沒有結果。最后是李小姐聯系了幾個當地的飛思車友一起去跟4S店理論,最終4S店怕人多影響不好便答應給李小姐更換變速箱并解決問題。在等待更換變速箱的過程中,因為4S店要申請配件,李小姐又等了好幾天,最終拿到了修好的飛思。期間李小姐提出讓4S店提供備用車的要求,對方沒有答應,提出讓4S店適當補償一些誤工費,4S店也拒絕了。
后來又出現了方向盤變重的情況,由于在質保期內,4S店免費換了方向盤管柱解決了問題。好日子沒過多久,2014年年底,里程數達到18000KM時,車輛又出現了整車異響的問題,表現是車內出現嗡嗡嗡的松動異響,主要為前擋玻璃的包邊塑料板、門內塑料,甚至手扶箱都有異響,去4S店做保修處理也沒得到有效解決,現在依然如故。李小姐說,據她了解,飛思異響是通病,很多車友的飛思都存在這個問題。對于此問題,李小姐表示也不打算和4S店鬧了,異地處理也會耽誤很多工作且勞民傷財,現在能給她修車她已經覺得很幸福了。而對于異響的安全性,李小姐表示,一開始會擔心,但是很多車友的車輛都存在這個問題開了也沒出事,所以自己也就放心繼續(xù)使用了。
對此案例,12缸汽車網咨詢了廣東寶威律師事務所的吳玲律師。吳律師進行了以下點評:
首先,在本案中趙小姐購車時間在汽車"三包政策"(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審議2012年6月27日通過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實施之前(2013年10月1日),因此并不能按照三包規(guī)定的條款向4S店主張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對此,本律師建議消費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規(guī)定的這種權益的保護的話,一定要在三包規(guī)定實施之后再去購買相應的車輛,這樣才能取得三包規(guī)定的相關權利。
小編以車主朋友的身份致電4S店,對方沒有正面回答我們的問題,只是叫我們將車牌號告訴他們,這樣他們才方便查實。隨后小編再次撥打了進口現代官網上的400電話,針對我們提出的飛思問題,對方也沒有正面回答,也是讓我們提供車輛具體相關信息,表示他們會做好登記,會有相關部門會打電話給車主。小編追問答復要等多久能得到,對方說不清楚。而當小編詢問之前有無類似的相關投訴案例、是如何處理的,對方仍然表示不清楚。后來,小編又找到進口現代公關部的人采訪,因其在出差當中,并且對小編提出的4個問題她表示要向售后部門了解下才能回復,截止到發(fā)稿日,我們還沒有收到進口現代公關部門的答復。
從廠商方面得到的反饋來看,結果并不算樂觀。消費者購買的產品無法保證售后問題得到圓滿解決。經銷商和廠家互相推諉責任,將消費者夾在中間,問題也懸而未決。誠如車主李小姐在采訪末尾對我們說的:車主在4S店和廠家面前永遠是弱者。對于目前還沒完全解決的問題,她說,只想盡快將車轉手賣出去,好與進口現代這家4S店徹底中斷聯系。
文/賴學莉
一年一度的315來臨之際,12缸汽車網收到一個進口現代飛思車主的維權投訴。車主愛車在質保期內先后發(fā)生了發(fā)動機故障燈亮、轉向系統故障、整車異響等問題。
圖文無關
車主李小姐家在江蘇鹽城,于2013年8月8日從南京進口現代東源4S店順利實現異地提車,車型是飛思1.6T自動豪華版,裸車價18萬元。但有車的喜悅很快就被車輛出現的問題所取代。提車不到三個月、車輛行駛里程數不到3000公里時,出現發(fā)動機故障機亮,李小姐去4S店投訴,4S店方面拒不承認車子有安全隱患。由于南京相距鹽城有280公里的距離,為了讓事情更加順利解決,李小姐請了4天假在南京住下來和4S店溝通,但還是沒有結果。最后是李小姐聯系了幾個當地的飛思車友一起去跟4S店理論,最終4S店怕人多影響不好便答應給李小姐更換變速箱并解決問題。在等待更換變速箱的過程中,因為4S店要申請配件,李小姐又等了好幾天,最終拿到了修好的飛思。期間李小姐提出讓4S店提供備用車的要求,對方沒有答應,提出讓4S店適當補償一些誤工費,4S店也拒絕了。
后來又出現了方向盤變重的情況,由于在質保期內,4S店免費換了方向盤管柱解決了問題。好日子沒過多久,2014年年底,里程數達到18000KM時,車輛又出現了整車異響的問題,表現是車內出現嗡嗡嗡的松動異響,主要為前擋玻璃的包邊塑料板、門內塑料,甚至手扶箱都有異響,去4S店做保修處理也沒得到有效解決,現在依然如故。李小姐說,據她了解,飛思異響是通病,很多車友的飛思都存在這個問題。對于此問題,李小姐表示也不打算和4S店鬧了,異地處理也會耽誤很多工作且勞民傷財,現在能給她修車她已經覺得很幸福了。而對于異響的安全性,李小姐表示,一開始會擔心,但是很多車友的車輛都存在這個問題開了也沒出事,所以自己也就放心繼續(xù)使用了。
李小姐還表示,當初從選車、上牌、交保險都是她匯款給4S店,對方幫她辦理相關手續(xù)的。甚至在提車當日,她都沒有驗車。她甚至懷疑他們給她的并不是一輛新車,因為提車后這輛車一直有問題。而對于這一點,4S店的答復是:你不信我們也沒辦法。
對此案例,12缸汽車網咨詢了廣東寶威律師事務所的吳玲律師。吳律師進行了以下點評:
首先,在本案中趙小姐購車時間在汽車"三包政策"(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審議2012年6月27日通過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實施之前(2013年10月1日),因此并不能按照三包規(guī)定的條款向4S店主張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對此,本律師建議消費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規(guī)定的這種權益的保護的話,一定要在三包規(guī)定實施之后再去購買相應的車輛,這樣才能取得三包規(guī)定的相關權利。
其次,針對本案趙小姐的愛車在質量保證期內發(fā)生了質量問題,其有權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該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fā)現瑕疵,發(fā)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诖?,趙小姐可以在購買汽車之后六個月之內發(fā)生了質量問題,可以要求4S店、廠家給予維修、賠償等責任。
小編以車主朋友的身份致電4S店,對方沒有正面回答我們的問題,只是叫我們將車牌號告訴他們,這樣他們才方便查實。隨后小編再次撥打了進口現代官網上的400電話,針對我們提出的飛思問題,對方也沒有正面回答,也是讓我們提供車輛具體相關信息,表示他們會做好登記,會有相關部門會打電話給車主。小編追問答復要等多久能得到,對方說不清楚。而當小編詢問之前有無類似的相關投訴案例、是如何處理的,對方仍然表示不清楚。后來,小編又找到進口現代公關部的人采訪,因其在出差當中,并且對小編提出的4個問題她表示要向售后部門了解下才能回復,截止到發(fā)稿日,我們還沒有收到進口現代公關部門的答復。
從廠商方面得到的反饋來看,結果并不算樂觀。消費者購買的產品無法保證售后問題得到圓滿解決。經銷商和廠家互相推諉責任,將消費者夾在中間,問題也懸而未決。誠如車主李小姐在采訪末尾對我們說的:車主在4S店和廠家面前永遠是弱者。對于目前還沒完全解決的問題,她說,只想盡快將車轉手賣出去,好與進口現代這家4S店徹底中斷聯系。
原先因為漂亮的外觀和豐富的配置而購買了飛思,最后卻落得個想將飛思盡快脫手的結局。一個忠實的進口現代粉絲變成了失望甚至絕望的投訴維權者,想想不禁讓人感慨。顧客是上帝這句話,本應是貫穿整個購買過程的,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而不重視消費者權益、不傾聽消費者訴求和心聲的汽車品牌將最終被消費者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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