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買車都是為了出行方便,但現在交規(guī)越來越嚴,稍不小心就會罰款扣分,特別是在市區(qū),開車都得小心翼翼,就怕駕駛證的12分一下子就沒了。這還算是小事,最煩心的是,在不知道到底違反什么交規(guī)的情況下,車子被交警扣了,還得花不少冤枉錢!
什么情況下才會被扣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
(七)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交警扣車最長多長時間?
因違法行為被交警扣車的,最長不超過15天
因無證駕駛、未買交強險、車輛涉盜搶等違法行為,被交警扣車的,在車主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xù)經核實后,交警應該及時放車。交警扣車的時間不超過10天,最長不超過15天。
因發(fā)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車的,最長不超過60天
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車主發(fā)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車的時間,不超過30天,案情重大、復雜的最長不超過60天。
因扣車產生的各種費用該由誰出?
不少車主被扣車之后,都著急著四處找關系把車弄出來,去拿車的時候,為了省事,無論是要停車費還是拖車費都照給了。
但事實上,我們國家有相關法律規(guī)定,這些費用是完全不用交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規(guī)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guī)定的,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查封、扣押發(fā)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但即使這樣,不少車主朋友還是表示:不交這些費用,你的車根本就開不走!
@人生如戲:說比唱好聽,我上個月交通事故給交警扣車三天,去取車時要收我拖車費360元,保管費六十元。我說不合理不給,他們就不放車,沒辦法只好給他們,要了張發(fā)票。第二天我到處去找有關部門投訴,他們個個踢皮球,投訴無門,只好自認倒霉。
@該我上場了:規(guī)定是規(guī)定,現實是現實,拖車費改成使救費,停車費改成管理費,不給錢就別想把車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