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人民的名義》可謂是近年來質(zhì)量挺高的反腐大劇,雖然播出已經(jīng)許多年,但好評仍然如潮,熱度始終不減,除了跌宕起伏的劇情外,劇中人物的級別,也非常令人好奇。
雖然主角是反貪局長侯亮平,但觀眾最熱議的角色,顯然是達康書記和祁廳長,高書記等。
那么,官至漢東省公安廳長的祁同偉和官至漢東省委常委兼京州市委書記的達康書記相差幾級?地位為何天差地別?
從劇中眾角色出行的座駕都為漢A開頭可以分析,京州是漢東的省會城市,所以省委常委+京州市委書記的達康書記顯然是副部級,屬于四級高官,而祁廳是一個沒有當上漢東副省長的公安廳長,屬于正廳級,因而兩者行政級別差了一級。
行政級別一樣,并不代表職權和地位就對等,更何況兩個人的行政級別相差一級,職權和地位的高低更是高下立判。
前者只是省管干部,而后者是中管干部,打個比方,祁廳犯了事,省紀委就可以介入,而達康書記犯了事,省紀委并沒有權力介入。
另外,達康書記還是漢東省委常委,在一定意義上祁,他便是省委領導之一,能夠參與漢東級別最高的決策會議,職權和地位,都要高于非常委的副省長,地位和常務副省長不分伯仲,對于祁廳長,是否能夠上位副省長?他有著一票否決權,而祁廳連副省長都不是,兩者如何能夠相提并論呢?
通俗易懂地說,達康書記是一個集團公司的資深總經(jīng)理祁,祁廳只是一個集團公司某部門的非資深經(jīng)理。
綜上所述,兩者級別相差一級,但因為達康書記不止是京州市委書記,更是漢東省委常委,所以職權和地位都要明顯高于祁廳長!